12月初,沿黄河流域8省份城市济南、太原、呼和浩特、郑州、西安、兰州、西宁、银川共同签署了《黄河流域城市住房公积金高质量发展战略合作协议》。据了解,上述8城将建立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机制,实现城市间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信息互认,从而推动申请异地贷款的职工与所在地贷款职工享有同等权益。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指出,公积金异地互认互贷,一般在城市群中比较多,但类似沿黄8城公积金异地互认互贷,其逻辑是类似的,即各城市间互相开放,促进公积金资源互通,有助于公积金资源更好流通,同时更好支持合理住房需求释放。

  事实上,近年来,各地正加速推进公积金异地合作机制。尤其是今年以来,多城已陆续出台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等相关政策,公积金“一体化”正渐成风尚。

互认互贷“朋友圈”再扩大

  据中房网不完全统计,今年下半年以来,已有超过35个城市推进了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合作机制。

  如12月3日公布的《武汉城市圈住房公积金同城化发展3年行动方案及2021年工作要点》,拟于近期推动实现武汉城市圈内9城(武汉、黄石、鄂州、黄冈、孝感、咸宁、仙桃、天门、潜江)的公积金互认互贷工作。

  而武汉也正是近两年来不断扩大公积金互认互贷“朋友圈”的典型之一。

  今年9月份,湖北、湖南、江西三省住建厅签订的《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和城乡建设合作协议》显示,在目前武汉、长沙、南昌3个省会城市实现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的基础上,将进一步扩展合作城市,实现跨省异地贷款。具体来看,三省19个城市包括武汉、长沙、南昌,以及“观察员”城市黄石、岳阳、九江、黄冈、株洲、抚州、咸宁、湘潭、宜春、宜昌、荆州、孝感、鄂州、天门、仙桃和潜江。目前,相关政策实施的具体时间、相关细节仍在商议中。

  事实上,武汉去年9月份就与长沙、合肥、南昌、黄石、岳阳、九江等20个长江中游城市共同签署了《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公约》,其中达成的一项共识就包括大力发展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贷款业务,拓宽住房公积金异地互认互贷范围。

  再如11月30日,湖南省株洲市与江西省萍乡、吉安、宜春三市签订了《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住房公积金协同发展合作公约》,四地将实现公积金互认互贷。

  9月28日,湖北省襄阳、十堰、随州、神农架四地的住房公积金中心签订了“襄十随神”城市群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合作协议,初步实现四地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

  6月28日,湖南省长沙、株洲、湘潭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合作公约正式签订落地,三地的住房公积金将实现互认互贷。

  6月16日,北京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的《关于深化北京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提到,要推动京津冀住房公积金一体化,促进区域职住协同等消息此前也持续“刷屏”。

互认互贷是区域发展下必然趋势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提速,城乡、城区之间的人口流动频率越来越高,异地购房成为了很多异乡打拼人的重要需求。而公积金异地互认互贷机制的推进,既充分发挥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功能,也顺应了人才等要素有序自由流动的趋势。

  实际上,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就促进要素自主有序流动,提高要素配置效率等提出了顶层设计,这其中包括人口、资金等要素的自然畅通,而公积金也是其中之一。公积金异地互认互贷的举措,可以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更有利于公积金使用效率的提升。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宏观经济学教授王晋斌认为,公积金异地互贷,是公积金制度的改进。公积金流动不受区域限制,有利于人员流动和城镇化。钱随人走,而不是人随钱走,有利于要素效率的提高,进而促进国内大循环。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刘琳表示,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一种普惠性福利,其改革完善的方向要让更多住房支付能力不足的群体能够享受到这项福利制度。公积金互认互贷是发展趋势,既有利于人口流动和城镇化的推进,又增大了公积金制度自身的吸引力。

  另一方面,从区域一体化的角度来看,,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认为,随着轨道交通使通勤变得更为快捷,一部分人选择在工作地邻近的城市购房居住,这本身已经是一种市场化行为,对于区域城市群的中心大城市的人口疏解也有重要意义,公积金异地互认互贷,不仅让这一类群体更好地享受到公积金福利,客观上也相当于增强了中心城市的辐射作用。

  分析人士还指出,异地之间的公积金合作,对于实现城市群各城市之间的协同发展有着重要意义,也有利于促进城市间的人才流动和区域一体化发展。互认互贷“朋友圈”的持续扩大,证明这已经成为了目前各城市的共识,相信未来还会有更多及更大范围的城市群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