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水市应山城区建设二路道路配套工程已由广水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关于建设二路延伸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广发改发[2017]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水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广水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燕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工程项目的建设规模:投资总额约1570万元,建设内容包括征地、土石方挖运、道路硬化和排水设施建设;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2.3工程建设施工地点为:应山城区,东起双桥安置区门前,西至刘店路。

2.4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年4月,计划工期为90日历天。

2.5本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为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且为有效。

3.2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资质等级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且在近三年内承建过与本次招标项目规模类似的道路刷黑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没有处于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时间内。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职称资格。项目经理为相关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班子人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量员(质检员)、造价员(预算员)等施工管理人员配备齐全且持有上岗证书或培训证书。

3.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三年无亏损,且具有实施本合同工程的流动资金。

3.4投标人须到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截止时间前2个月内有效)。

3.5投标人信誉要求:①未被责令停业的;②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③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④近三年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⑤近三年来无由于申请人过错的诉讼;⑥近三年来无安全生产事故;⑦近三年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市级以上不良记录;⑧近三年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无严重不良记录。

3.6投标人报名前须到广水市招标投标办理CA数字证书(注:办理CA数字证书的单位详见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通知栏内《关于2017网员及数字证书新办及续费的通知》,网址http://59.173.16.12/Article/ArticleDetail?id=6060)。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不得违反以下两款规定,如有违反,相关投标均无效:

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②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本次报名只接受网上报名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3.10拟派项目机构人员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上述所提供的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

3.11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经监督部门查实,计入不良行为记录。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8年 3 月 13 日0时0分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18年 3 月 19 日23时59分59秒在《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59.173.16.12/》(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凭单位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5.2未办理CA数字证书的申请人应事先到广水市招标投标办理备案登记手续,领取CA数字证书(注:办理CA数字证书的单位详见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通知栏内《关于2017网员及数字证书新办及续费的通知》,网址http://59.173.16.12/Article/ArticleDetail?id=6060 )。

5.3招标文件不收取文件费用、投标人登陆市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获取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4 月 10 日9时00分,地点为广水市永阳大道40号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五楼1号开标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凡未派拟任项目经理或法定代表人本人递交的投标人,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如果是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必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含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出席开标会,如果是项目经理递交投标文件必须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含原件和复印件)出席开标会。

6.4参加递交投标文件、开标会及投标文件中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法定代表人,且不得更换。

6.5投标人须提供项目经理承诺书。项目经理承诺书的递交方式:由投标人填写完整并盖单位公章和签字后,与原件和申请人资格后审原件审查表密封在一个封包中,在开标前按指定地点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经理承诺书下载地址详见网站附件:http://59.173.16.12/Article/ArticleDetail?id=4587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59.173.16.12/)、中国广水(http://www.zggs.gov.cn/)上发布。

8、其他

8.1本项目起启用新技术标封面,原技术标封面停用,请各投标人报名后到招标代理处领取新技术标封面。

8.2 各投标人只能对广水市应山城区建设二路道路配套工程和广水市应山城区刘店路道路配套工程其中的一个项目报名。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水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广水市一河两岸

联 系 人:周馨

电    话:0722-625952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燕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昌区中北路24号龙源大厦A栋3单元7层3-704房

联 系 人:吴凡

电    话:18086260808

电子邮件:362067881@qq.com              

                                                  

                                                      2018年 3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