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2022年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坚持以“改善人居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提升政务环境、提高市民素质”为原则,立足于全面推进我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荣誉感,大力弘扬“忠诚担当 追求卓越”新时代广水精神,对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标准,切实打牢创建基础,补齐创建短板,全面提升创建水平,力争2022年县域文明指数测评成绩大幅提高,为争创省级文明城市打下坚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持续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
1.强化理论武装。以迎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根主线,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坚持思想引领、学习在先,发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带动作用,全覆盖开展市直单位和各镇办、开发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巡听旁听工作。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市融媒体中心、“学习强国”平台作用,建强用好“两团多队”,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市融媒体中心、市直各部门、各镇办、开发区)
2.抓实理想信念教育。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深化“中国梦·劳动美”“争做新时代向上向善好少年”“国家安全大宣讲”等活动。精心组织党的二十大宣传报道,开展“强国复兴有我”“青春喜迎二十大”“巾帼心向党 喜迎二十大”等系列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管好各类阵地,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镇办、开发区)
3.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推进《随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开展中国好人、湖北好人、荆楚楷模、随州楷模、最美人物等先进典型选树和学习宣传。开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栏专题,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公共文化场馆、青少年课外活动基地等,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实践活动。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推动戏曲进校园、进乡村,弘扬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人大办、总工会、市教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融媒体中心、团市委、市妇联、各镇办、开发区)
(二)加强文明创建公益宣传
4.加强新闻宣传。充分利用“报、台、网、微、端、屏”全媒体资源,开辟创建专题专栏,及时报道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文明城市创建的生动实践、经验做法,持续对好人好事、志愿服务、社会新风进行报道,曝光社会不文明行为,引导市民逐步形成文明守礼的生活习惯,维护城市形象,自觉投身创建活动,努力营造“人人创建,创建为我”的良好氛围。加强公益广告刊播,新闻媒体按时段、版面、主题、内容,保质保量刊播公益广告。移动、联通、电信运营商通过短信、彩信、彩铃等方式,每周发送公益广告。(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科技和经信局、市融媒体中心、各网络通讯公司)
5.加强社会宣传。在全市主次干道、商业街区、交通场站、公交站点、公共文化设施、窗口单位、学校、集贸市场、公园广场、小区、建筑工地等设置公益广告,刊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志愿服务、文明交通、文明健康有你有我等方面的公益广告。各职能部门、各镇办和各企事业单位在属地显著位置、办公场所进一步完善或新设公益宣传牌(公益广告宣传牌占比不少于广告宣传牌总数的40%)。在城市出入口、商业大街、公共广场、公园、景区景点、社区等场所,设计制作一批与城市景观相融合、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耐久性强的公益广告景观,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风尚有机融入各类生活场景。(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科技经信局、市城投公司、各镇办、开发区)
6.加强宣传教育。以中小学生、社区居民为重点,以创文知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加大文明城市创建宣传教育力度。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双报到”制度,组织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进小区、进楼栋、进家庭宣传动员。各机关单位要继续定期组织开展文明创建和《道德讲堂》等活动,倡导文明办公、自觉守则。市委党校要把文明创建作为必须培训的内容组织学员学习。市教育局要开展“小手拉大手”主题活动,引导未成年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一个社区,文明整个社会’的目的。充分发挥光满志愿服务队、广善义工联、学雷锋志愿服务队的作用,开展一系列的志愿服务活动,形成“全民参与文明创建、全民共享文明成果”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市妇联、团市委、市直各单位、各镇办、开发区)
(三)深化文明风尚培育
7.培育文明健康生活方式。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个人卫生、饮食卫生、环境卫生、垃圾分类等知识普及力度,培育健康理念。大力宣传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控和个人防护措施等卫生健康知识,倡导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一米线”、不随地吐痰、不乱丢乱倒等良好习惯。开展“反对浪费、崇尚节约”文明行动,在机关、学校、企业、社区、村居等公共场所开展多种形式的节俭养德宣传。组织宾馆、饭店参与文明餐桌行动,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设置文明节约用餐宣传标语、宣传画,在每个餐桌摆放文明餐桌提示牌,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文明用餐、勤俭节约”提示语,培训服务人员引导就餐者适度点餐,引导人们坚决遏制“舌尖上的浪费”。(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科技经信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镇办、开发区)
8.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诚信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推动法院、公安、税务、生态环境、住建、交通运输、科技、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重点领域加快建设自身信用系统,加快构建信息互联互通、交换共享平台。围绕“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6.14信用记录关爱日”等时间节点,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完善诚信建设“红黑榜”发布工作机制,定期发布诚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利用媒体平台,挖掘宣传诚信人物、诚信企业、诚信群体,批评鞭挞失信败德行为。开展诚信行业、诚信单位、诚信示范街区、诚信经营示范店等主题实践活动。(牵头单位:市发改局,责任单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融媒体中心)
9.推进文明旅游。加强旅游市场监管,治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建立旅客不文明信息通报机制。利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5.19”中国旅游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文明旅游集中宣传活动。开展文明旅游景区、文明旅游企业创建活动,景区景点设立文明志愿服务岗和文明监督岗,年终评选表彰一批文明导游、文明旅行社、文明景区。在交通场站、旅行社、景区景点等场所刊播文明旅游公益广告、摆放文明旅游宣传手册。常态化开展新闻媒体文明旅游正面引导和反面曝光。(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融媒体中心、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各镇办、开发区)
10.推进文明交通。广泛开展文明交通宣传,在人员密集的公园、车站、学校等公共场所设立文明交通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普及文明交通常识,引导市民文明出行。大力治理交通拥堵、出行难、停车难等“城市病”,科学合理设置停车泊位。建立完善综合执法体系,严格查处酒驾醉驾、闯红灯、逆向行驶、占道行驶、不礼让行人、乱停乱放以及“黑摩的”、改装车等不文明交通行为。加强文明交通治理,重点解决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翻越护栏、不走斑马线和电动车随意穿行、乱停乱放等不文明行为;加强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行业监管,强化非机动车停车管理。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切实解决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老大难”问题。(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教育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各镇办、开发区)
11.推进文明上网。加强网上精神文明创建,做好网上正面宣传,规范网络传播秩序,倡导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深入开展“正道”“新风”集中行动,专项整治网络突出乱象,培育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深入开展网络文明引导,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网络安全周等时间节点,开展网络文明主题实践活动。加强网络志愿者工作队伍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网络文明传播活动。继续做好广水市人民政府网、云上广水等主流媒体的日常维护和信息发布工作。(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委网信办、市融媒体中心、各级文明单位、各镇办、开发区)
12.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12月底前,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全覆盖。开展文明单位结对共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规范社区、公共文化设施、景点景区、医院、交通场站、窗口单位等志愿服务站点建设。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深化“党旗领航 文明共创”活动,以文明创建助力基层社会治理效能提升。推动《广水市志愿服务激励嘉许实施细则》落实落地,组织开展“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组织、优秀志愿服务项目‘三个一批’”宣传推选活动和星级志愿者认定工作。打造一批特色志愿服务品牌。(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窗口行业主管部门、各镇办、开发区)
(四)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
13.补齐社区(小区)短板。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维修改造基础设施,完善配套功能,合理设置小区必要的晾晒架、健身器械、充电设施等公共设施,加强公益氛围营造。开展环境卫生、乱搭乱建(乱停乱靠)、户外广告、毁绿种菜、小区综合服务设施专项整治行动,推进社区、小区生活环境硬化、绿化、净化、亮化、美化。倡导“垃圾减量分类”,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定点投放、分类收集。健全环卫管理机制,确保清扫保洁率、垃圾清运率达100%。开展楼道牛皮癣治理和杂物清理,改造楼道老旧管线,美化楼道墙面。构建包括便民市场、运动场地、文化活动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医疗服务机构在内的15分钟生活圈。(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健局、应山街道办事处、广水街道办事处、十里街道办事处、城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
14.完善城市无障碍设施。在政务大厅、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公共文化设施、新建社区(小区)、医院、火车站、汽车站、银行网点、营业厅(水电燃气通信)、人行道与车行道边缘等处,设置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在城乡卫生间设置方便残疾人、老年人等使用的带扶手的坐便器或蹲便器,在车站、政务大厅、医院、景区景点、大型商场等处设置母婴室和无障碍卫生间。(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健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科技经信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城投公司、市供电公司、各街道办事处)
15.加强农贸市场管理。推进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着力解决基础设施落后、商贩占道经营、经营证照不齐、环境秩序脏乱、宣传内容不全等突出问题,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健全市场管理机制,定期对市场内卫生环境、亮证经营、创建氛围、计量器具、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开展检查,确保市场无销售过期、变质、“三无”产品,商户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履行较好。加强集贸市场周边环境整治,重点对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违章搭建亭棚、占道堆放、占道经营等问题进行治理。加强集贸市场文明城市创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等内容宣传展示。加强对市场从业人员宣传、教育和管理,开展“诚信经营示范店”评选活动。(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科技经信局、市住建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各镇办、开发区)
16.加强背街小巷治理。完善背街小巷道路、排水、路灯、公厕、分类垃圾箱等基础设施。全面整治路不平、灯不亮、水不畅、空中线缆杂乱、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靠、牛皮癣等问题。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健康有你有我等公益宣传。加强背街小巷的环境卫生治理,做到街巷整洁有序。(牵头单位:各街道办事处,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科技经信局、市供电公司、各镇办、开发区)
17.加强建筑工地治理。工地施工现场实行全封闭式围挡施工,主干道围挡高度不低于2.5m,次干道围挡高度不低于1.8m。加强对工地现场管理,督促工地建冲洗槽,严管工地噪音扰民和运输车辆带泥上路、抛洒和乱倒建筑垃圾行为,工地围挡应设置绿色仿真草坪并刊播公益广告,公益广告展示面积不低于围挡墙体面积的40%,要突出刊载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公益广告,推动标准化工地建设,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着力解决工地施工扬尘与施工噪音扰民的问题。规范渣土车运输,严禁带泥上路。(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城投公司、各镇办、开发区)
18.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健全优化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流程和服务制度,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强窗口行业文明指数对标创建,督促政务大厅、医院、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银行网点、宾馆酒店、营业厅(水电燃气通信)、公交车、出租车、汽车站、火车站等窗口落实文明创建标准。相关职能部门要经常性组织开展文明诚信示范市场、诚信经营户创建等文明宣传活动。(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住建局、市科技经信局、各窗口行业主管部门、各镇办、开发区)
19.完善市政设施建设。抓好城市交通设施建设、新基建建设以及其它各项民生配套设施建设,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短板,不断提升城市功能。集中整修主次干道、公共广场的破损路面、立道牙、行道地砖,做到路面平整、无坑洼,人行道畅通,无损坏;全面对城市公厕提档升级,公厕配套设施完好无破损,无异味;全面对全市公园广场基础设施加大维修力度,确保测评不丢分;全面改造城市基础设施,全面推进城区绿化美化,全面推进城市亮化工程。(牵头单位:市城市更新投资有限公司,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
(五)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20.深化文明校园创建。提升校园文化建设,加强校园文化标识建设,挖掘校史文化,培育校园文化活动品牌,积极开展校园文化建设成果展示。做好省级文明校园和创建先进学校督查,深入推进校园安全专项整顿。开展文明校园创建网络展览,传播文明创建事迹和经验。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摸排创建方面存在的问题,研究具体措施解决问题,为创建文明校园提供有效指导和切实保障。(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关工委、各镇办、开发区)
21.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广泛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童心向党”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开展“新时代好少年”等未成年人先进典型学习宣传活动,持续开展“朝读经典 起点阅读”、书法、戏曲、传统体育等进校园活动,做好开学第一课、学雷锋志愿服务、清明祭英烈等主题教育活动。(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团市委、市关工委、各镇办、开发区)
22.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深入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确保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无网吧、电子游戏厅、歌舞厅、台球厅等娱乐场所;清查校园周边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确保无“三无食品”,无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玩具、文具、饰品和出版物。开展网吧专项整治,取缔“黑网吧”,确保网吧无未成年人上网现象。整治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常态化设置文明交通护学岗,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
23.加强未成年人活动阵地建设。推进乡村学校少年宫、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家长学校、社区未成年人活动室、四点半课堂等阵地建设。完善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点)建设和服务。(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团市委、市妇联、各镇办、开发区)
三、工作要求
1.强化责任落实。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抽调专人、专班,建立和健全专题研究、协调会议、定期检查、目标责任、情况通报、信息反馈、责任追究制度,及时处理工作过程中的难点问题。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严格落实部门管理责任和点位创建责任。各地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任务明确到点、责任包保到人,推动创建工作落地落实。
2.坚持对标对表。各地各部门要对照测评体系补短板、找弱项、强管理、促提升。对照本方案,结合各自职责,研究制定本地、本单位具体工作方案,科学设计工作路径,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高标准完成各项创建任务。
3.严格督导检查。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文明城市创建进行实地模拟测评和问卷调查(特别是九率一感),对暗访和问卷调查存在的问题,要及时通报,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同时,把创建工作检查结果作为评定“文明单位”的重要依据,对创建工作进展缓慢、推进力度不大和积极性、参与性不高的单位要在全市媒体上进行曝光,对措施不力、负面影响大,导致创建任务未完成的单位,市委市政府对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