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北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要点
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全省住建工作统一部署,围绕实现高质量发展打造“三个公积金”的既定目标,坚持补短板与重点推进相结合,抓增长点与增动能相结合,推进扩面工程向薄弱环节,向纵深领域延伸,进一步扩大制度覆盖面,增加职工获得感;结合“放管服”改革,提升信息化水平,提高办事效率,增加职工服务体验;完善风险防控机制,排查风险隐患,确保资金安全,增强风险防控能力。
2019年全省计划新增住房公积金缴存额750亿元,新增贷款额300亿元,新增归集人数20万人,贷款逾期率控制在1.5‰以内。
一、推进扩面工程行动计划实施,增加职工获得感
1.继续推进城市扩面缴存,巩固现有成果。稳定现有扩面成果,在推进非公企业职工、“三制”职工(合同制、聘用制、派遣制)缴存建制方面,再添举措,再加力度,将更多的就业群体纳入制度覆盖范围,不断扩大资金规模,惠及更多缴存职工。
2.围绕“三个面向”,扩大制度惠及面。在实施“扩面工程”上找准新群体,重点面向新市民、面向乡镇、面向社区干部开展扩面行动,推进自愿缴存与强制缴存的有效结合,扩大新市民缴存面;逐步将乡镇“7站8所”等公职人员、乡镇就业人员、乡镇企业职工纳入制度范围;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将城市社区干部和部分有条件地区的农村干部纳入制度范围。
3.坚持顺势而为、借力而为,推进扩面促缴。从落实国家大政方针上着手,将扩面行动与乡村振兴和扶贫、基层党建和社区治理有效结合,用“制度扶贫”思维方式,推动公积金制度向乡村延伸,借智借力,争取各部门联动、各利益群体共建共享推进扩面促缴,助力脱贫和乡村振兴。
二、提升信息化水平,增加服务体验
4.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在做好“双贯标”验收反馈问题整改、复查基础上,结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充分运用好“双贯标”成果,完善业务系统,优化流程,精简手续,加强信息互联共享,提高管理服务效能。
5.完成综合服务平台验收。按照住建部要求做好市州综合服务平台验收工作,已完成验收的,要按照验收整改报告做好整改工作;未完成验收的,要加快进度,完善功能,按要求通过验收。
6.做好异地转移接续平台规范运行和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接入工作。及时进行异地转移接续平台更新维护,积极运用平台直连方式办理异地转移接续业务,规范转移接续业务办理流程,提高平台运行效率。按住建部要求做好数据整理、审核、标识和报送工作,并于4月底前完成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接入。
三、建立防控体系,增强风险防控能力
7.有效应对流动性风险。建立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预警机制,通过个贷率、结余资金量、资金净流量等指标变动情况,结合地区房地产市场发展形势,对资金使用趋势进行预判,做好应急预案,合理调配资金,及时调整预警,严控流动性风险。
8.切实管控逾期贷款风险。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贷后管理,配备专门人员开展逾期贷款催收工作,做到贷前严格审批,贷款还款过程实时监控,对可能出现逾期的及时提醒,已出现逾期的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催收。
9.严控骗提骗贷行为。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求,加强资金监管,建立异地协查、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开展治理行动,切实防止骗提骗贷行为发生。
四、规范业务管理,强化政策执行
10.严格规范缴存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建金〔2018〕45号)要求,切实规范缴存基数,严格控制缴存比例(5%-12%),落实阶段性降比政策,合理减轻企业负担。
11.合理调整使用方向。围绕构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因城施策,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加大对职工购房租房支持力度。调整贷款结构,重点支持首套刚需,严格禁贷第三套,坚决遏制投机炒房;规范提取政策,重点支持住房消费类提取,优先支持租房提取,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
五、加强制度建设,健全监管机制
12.推进制度改革。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按国家要求,适时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做好清产核资、人员调配等方案实施工作,保持队伍稳定,保证业务正常运转,确保制度改革、机构调整顺利完成。
13.强化督促检查。加强住房公积金运营监管,继续运用电子化检查工具开展政策执行情况与风险隐患排查,强化业务管理督查考核,全面提高服务效能和管理水平。结合国家相关制度要求,加大部门联合执法力度,督促企业依法足额缴存。
14.加大政策宣传。高度重视住房公积金宣传工作,准确把握宣传重点,加大宣传力度,灵活运用多种宣传方式,持续提升宣传效果,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为扩面工程和行业改革发展蓄积正能量。3月底前、省厅4月底前,完成2018年年报发布并组织深度解读。
六、完善保障措施,确保任务落地做实
15.坚持党建引领。明确党建工作新任务、新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将党建工作深度融合于业务工作之中,树立鲜明的价值导向,引领行业发展。
16.完善政策储备。充分运用好已完成的扩面缴存、新市民住房需求、课题研究等成果,结合制度改革新要求,研究住房公积金在调节住房市场、支持住房消费方面发挥作用的可操作性政策,为顺利推进改革做好政策储备。
17.坚持试点先行。运用试点先行、典型引路办法,推动新市民、农村社区干部等缴交建制工作,选择经济基础较好的县市(区)和有条件的社区开展试点工作,及时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总结推广经验,寻求点到面的突破。
18.加强队伍建设。指导各地加强政策性住宅金融业务相关知识学习,掌握金融和信息化专业技能,组织考察、学习、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干部队伍业务素质,提升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8-9月,省厅拟组织干部培训,年中年末各召开一次座谈会,年内将就扩面缴存、信息化建设、提升服务效能等方面组织考察交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