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补齐大城市住房短板
“十三五”期间,我国建成了世界住房保障体系。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介绍,“十三五”期间,全国棚改累计开工超过2300万套,帮助5000多万居民出棚进楼;截至2019年底,3800多万困难群众住进公租房,累计近2200万困难群众领取了租赁补贴,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实现应保尽保,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条件有效改善。
但是,目前住房租赁市场的问题层出不穷,“爆雷”事件时有发生。如何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怎样补齐大城市住房短板?
业内专家表示,“十四五”时期,“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不会改变,我国将继续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不断改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
“住房保障在世界各国都是重要民生问题,同时也是政策难点。”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王微表示,我国根据自身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限度地建立起较为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未来,将继续以住房保障为重要内容的住房发展向住有所居目标大步迈进。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住房和房地产方面还存在突出问题。例如,房地产长效机制仍需进一步深化落实,部分热点城市房价上涨压力仍然较大,资金进入房地产市场的冲动强烈,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任务依然艰巨;房地产市场“售卖一条腿长,租赁一条腿短”,租赁关系不稳定,发展租赁住房支持政策不足;城镇住房保障体系还不健全,新市民特别是青年人住房困难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对此,王蒙徽表示,2021年要加强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大力发展租赁住房,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
以保障性租赁住房为例,未来我国将加快完善土地、财税、金融等支持政策,在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重点发展政策性租赁住房。“要重视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王蒙徽表示,加快补齐租赁住房短板,是加强住房市场体系建设和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
此外,我国还将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严格把好棚户区改造范围和标准,加大城市危房改造力度,坚决防止借棚户区改造之名搞房地产开发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