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2022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的通知(下称“通知”),重点聚焦城市更新以及城乡人员流动的安置、服务问题。

  通知提出,2022年将聚焦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持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各类城市要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畅通在本地稳定就业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渠道。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落实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具体包括推进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均等化、重点推动农民工参保扩面、推进异地就医跨省直接结算扩面;加强农民工就业服务和技能培训。

  通知指明,未来仍要持续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和形态。健全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机制。积极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有序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升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水平;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促进超大特大城市优化发展,同时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完善边境地区城镇功能,支持丹东、黑河、防城港等东北地区和西南地区边境地级市吸引集聚人口。

  此外,通知强调要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建设。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加快改造城镇老旧小区,力争改善840万户居民基本居住条件;加强住房供应保障。以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为重点,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着力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提升智慧化水平,探索建设“城市数据大脑”,加快构建城市级大数据综合应用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