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纪委监委关于发布2022年专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公告
广水市纪委监委
关于发布2022年专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
作风问题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北省委、随州市委、广水市委关于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部署要求,根据市委统一安排,市纪委监委会同相关市直单位围绕6个方面问题集中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现将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2年5月至12月
二、整治重点
(一)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
2020-2021年,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不含社会保险和教育类资金)“一卡通”管理情况和资金管理使用发放情况突出问题。
1.政策落实、资金管理不到位问题
(1)违规将资金大项拆成小项,多头管理等问题;
(2)资金发放不及时、不足额,应享受政策未享受等问题;
(3)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应退出未退出、不该享受的违规享受等问题;
(4)应通过“一卡通”发放而不采用“一卡通”发放、该直发而又进行“二次分配”等问题;
(5)政策清单未按要求向社会公布或政策宣传和分配结果公示公开不到位,群众对相关政策及分配情况不知晓等问题;
(6)补贴资金发放部门、镇(办)、村(社区)没有建立“一卡通”资金管理台账,没有履行审核审批程序和监督责任,没有及时核实更新补贴对象身份信息,未发放的资金没有按规定存放等问题;
2.“一卡通”办理、发放和使用不规范问题
(1)部门“画地为牢”,竞相办理“一卡通”,导致群众“一人多卡”、使用不便等问题;
(2)代理银行过多过滥,代理银行未按照湖北银保监局要求选定等问题;
(3)有关部门和代理银行违规收费、增加群众负担等问题。
3.违法违规问题
(1)在财政补贴资金申报审核及办卡过程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问题;
(2)用他人身份证件办理“一卡通”,虚报冒领财政补贴资金等问题;
(3)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的问题;
(4)未经本人同意,私自保管甚至扣押群众“一卡通”的问题。
(二)不合理医疗检查、“三假”(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问题专项整治
1.不合理医疗检查问题
(1)违反临床诊疗指南、临床路径的重复检查、过度检查问题;
(2)对符合医共体内检验检查结果互认条件的检查不予认可而进行的不必要重复检查问题;
(3)分解收费项目的检查问题;
(4)无收费目录,套用其他收费目录收取医疗检查费用问题;
(5)未经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进行的特殊检查问题。
2.“三假”(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问题
(1)基因检测结果造假问题,尤其是通过篡改肿瘤患者基因检测结果报销医保肿瘤靶向药问题;
(2)血液透析领域诈骗医保基金问题,尤其是虚记透析次数、串换诊疗项目、过度检查、过度诊疗等“假透析”诈骗医保基金问题;
(3)利用死亡、五保参保人员医保卡套取医保基金,享受医保待遇问题;
(4)通过门诊慢性病、门诊重病及门诊统筹等方式违规报销问题;
(5)全市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医保基金中违法违规、高值耗材管理、内部基础管理、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问题。
(三)中小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
1.学校教职工在食堂就餐与学生同质不同价、免费吃学生餐以及陪餐不交费问题;
2.克扣、挪用、截留、贪污学生伙食费及私设“小金库”问题;
3.在食堂违规开支、违规接待等问题;
4.食堂大宗食材招标不规范或涉嫌利益输送等问题;
5.学校食堂学期末结余资金未据实清退给学生问题。
(四)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
1.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
(1)尚未明确划定本辖区内幼儿园、中小学校校门口道路两侧食品摊贩禁售区域范围的问题;
(2)对校园周边食品摊贩监管不严格的问题;
(3)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者面向未成年人营销色情低俗食品、售卖“三无”食品的问题;
(4)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工作不实的问题。
2.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
(1)查处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中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问题;
(2)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不力、查处不严或执法不到位问题;
(3)对涉及网络订餐的投诉举报没有及时处置的问题。
(五)专业化物业服务收费信息不透明问题专项整治
(1)未在住宅小区显著位置公示物业服务、停车及其他有偿服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和投诉电话、公共收益收支、特种设备维保单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等问题;
(2)以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不配合管理为由,中断或以限时限量等方式变相中断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损害业主合法权益的问题;
(3)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以及转供电代收加价等违规收取不合理费用问题;
(4)擅自允许他人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广告、宣传、经营等活动;对物业区域内违法违规行为,未及时劝阻、制止,并向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履行报告义务的问题;
(5)泄露业主信息,与业委会共同侵害业主合法权益,对业主进行骚扰、恐吓、打击报复、采取暴力等问题;
(6)擅自撤离物业管理区域、停止物业服务;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拒不撤离物业服务项目,不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并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有关资料等问题;
(7)关于做好物业行业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工作是否落实到位的问题。
(六)侵占挪用养老保险基金、骗取养老保险待遇问题专项整治
1.养老保险基金未存入财政专户,未专款专用,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问题;
2.违反规定开设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户、支出户和财政专户等银行账户,违反规定存储养老保险基金问题;
3.养老保险经办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挪用养老保险基金问题;
4.违规投资运营,挤占挪用养老保险基金用于平衡其他政府预算,用于兴建、改建办公场所和支付人员经费、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等不应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费用问题;
5.参保人或有关单位和人员虚构、伪造或非法更改个人身份证明及档案等材料,或者伪造、冒用他人身份、社会保障卡骗取养老保险待遇问题;
6.参保人及他人违反养老保险政策规定,有意隐瞒实情,冒领或继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等问题。
三、投诉举报方式
针对上述整治重点,群众可联系专项整治牵头单位,拨打举报电话投诉举报。对相关单位在整治过程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及有关工作人员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也可通过来信、电话、网络等渠道向纪检监察机关投诉举报。
(一)牵头部门投诉举报方式
1.市财政局举报电话:0722-6241020
2.市卫健局举报电话:0722-6261637
3.市医保局举报电话:0722-6392138
4.市教育局举报电话:0722-6247866
5.市市场监管局举报电话:0722-12315
6.市住建局举报电话:0722-6257958
7.市人社局举报电话:0722-6268226
(二)市纪委监委监督举报方式
1.来信举报:广水市纪委监委举报中心
2.电话举报:0722-6243040
3.网络举报:hubei.12388.gov.cn/suizhoushi/guangshuishi/
广水市专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专班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