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随州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19名委员,2021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1、原则同意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工作报告。2、原则同意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0年度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归集使用计划报告》。3、公积金中心要围绕“房住不炒”总基调和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提出支持措施报政府审定。
(二)住房公积金中心:住房公积金中心为直属随州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设6个科室,1个直属营业部,2个办事处。从业人员40人,其中,在编21人,非在编19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1年,新开户单位208家,净增单位61家;新开户职工1.10万人,净增职工0.49万人;实缴单位 2185家,实缴职工9.00万人,缴存额15.49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87%、5.88%、15.08%。2021年末,缴存总额95.1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9.44%;缴存余额49.50亿元,同比增长15.60%。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9家。
(二)提取:2021年,3.03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8.81亿元,同比增长17.94%;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56.88%,比上年增加1.38个百分点。2021年末,提取总额45.6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3.89%。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45万元。
2021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22万笔7.1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76%、下降5.83%。
2021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5.30亿元。
2021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41万笔64.24亿元,贷款余额38.39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9.55%、12.45%、4.95%。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7.56%,比上年末减少9.21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8家。
2.异地贷款:2021年,发放异地贷款267笔9019.00万元。2021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94639.04万元,异地贷款余额58548.00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1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当年贴息额284.78万元。2021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1048笔30074.41万元,累计贴息1053.79万元。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尚未列入试点城市。
(四)购买国债:尚未购买国债。
(五)资金存储:2021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1.57亿元。其中,活期0.09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0亿元,1年以上定期8.65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2.83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2021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77.56%,比上年末减少9.21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1年,业务收入14999.83万元,同比增长14.66%。存款利息2699.36万元,委托贷款利息 12300.47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0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1年,业务支出7151.47万元,同比增长4.02%。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6865.61万元,归集手续费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0万元,其他285.86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1年,增值收益7848.36万元,同比增长14.15%。增值收益率1.71%,比上年减少1.16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1年,冲减贷款风险准备金 181.19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311.63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355.54万元。
2021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0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6618.97万元。
2021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839.29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1281.46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1年,管理费用支出1436.81万元,同比增长28.93%。其中,人员经费648.26万元,公用经费74.18万元,专项经费714.37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21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 142.88万元,逾期率0.37‰,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839.29万元。2021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尚未列入试点城市。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3.45%,国有企业占13.63%,城镇集体企业占0.36%,外商投资企业占3.4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2.7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68%,灵活就业人员占2.48%,其他占1.21%;中、低收入占95.27%,高收入占4.73%。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2.02%,国有企业占5.62%,城镇集体企业占0.10%,外商投资企业占5.26%,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1.47%,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7.57%,灵活就业人员占4.99%,其他占2.97%;中、低收入占98.96%,高收入占1.04%。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5.97%,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6.62%,租赁住房占1.86%,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10%,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8.5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3.31%,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3.58%。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1.36%,高收入占8.64%。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21年,支持职工购建房27.45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16.87%,比上年末增加1.75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20700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3.24%,90-144(含)平方米占88.16%,144平方米以上占8.60%。购买新房占54.46%(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45.54%,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中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其他占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74.90%,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25.10%,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00%。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6.68%,30岁-40岁(含)占44.38%,40岁-50岁(含)占20.20%,50岁以上占8.74%;首次申请贷款占95.61%,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4.39%;中、低收入占92.14%,高收入占7.86%。
2.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尚未列入试点城市。
(四)住房贡献率。
2021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88.39%,比上年减少10.15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 2021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暂明确为5490元(单位和个人缴存数合计)。月缴存额下限定为:市城区140元(单位和个人缴存数合计),随县、广水市130元(单位和个人缴存数合计)。对2020年度未达到月缴存额上限的单位职工,可执行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国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各项政策性奖金可以作为补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按12%的比例补缴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已按2019年度工资总额(含政策性奖金)除以12核定2020年度月缴存基数的单位职工,不再执行补充住房公积金。
2. 为加强对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使用管理,提高服务效率,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修订了《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办法》。通过办理顺位抵押方式,职工不须用自筹资金提前结清贷款就能直接将商业住房贷款转换成公积金贷款,让更多职工家庭享受到了公积金制度的优越性。
(二)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为贯彻落实《随州市营商环境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市公积金中心积极与市场监管部门对接,开发自动化接口,实现了企业公积金开户“全程网办”,秒级开户。升级网上营业厅,增加了企业网上缴存开户功能,企业登录公积金中心网上营业厅,足不出户完成单位开户。中心所有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均可办理,19项高频业务均可通过微信公众号、网上营业厅等渠道办理,14项服务事项“不见面审批”全覆盖,5项服务事项实现“秒级到账”。贷款业务可实现“最多跑一次”(面签)。
(三)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1、手机公积金微信小程序上线,2021年4月正式接入了全国手机公积金微信小程序。
2、企业开办“210”网上公积金缴存登记上线。公积金中心通过与省市场监管部门对接,开发自动化接口,企业办理企业开户时,市场监管后台会自动把数据推送到公积金后台,一次办结企业工商登记及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等环节。
3、推进部门外联建设。 “公积金快贷服务”成功上线,该业务为全市公积金缴存职工提供小额免抵押贷款。住房公积金缴存客户只需开通手机银行或网上银行并签约绑定个人账户,即可足不出户,在线申请、支用并还款。
4、一网通办、跨省通办相关工作已全部完成。2021年6月正式上线企业网上营业厅缴存开户登记功能,企业可以足不出户在中心网上营业厅上一步完成单位缴存开户登记。政务服务平台的感知系统已上线,实现了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线上支付。
(四)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中心直属营业部荣获共青团中央、住建部等23个单位联合授予的第20届“全国青年文明号”。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先进集体。晏子云、孙超两名同志被随州市总工会授予“随州五一劳动奖章”。罗巍同志被市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评委“随州市第七届道德模范”。
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2年 3 月7日